本文乃作者小哥哥说文化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横幅:相当于条幅的横式样式,但与条幅相比,在创作上有很大的不同:条幅行长,可以突出行气的起伏振动,以为章法的主要因素。横幅行短,每一纵行不能施展太多的变化,同时,因行数倍增,行间关系能否协调便成为影响整幅效果的关键。当然,这主要指行草横幅多字式而言。相比之下,篆、隶、楷、行草书的少数式创作则易成功。现代家居一般空间短小,过大过长的幅式不宜张挂,而横幅悬于沙发之上,恰到好处。因此,越来越受到营造现代家庭文化氛围人士的欢迎。手卷:宽度较窄而较长的横卷样式(是横幅的延展),一般为多字数作品,适宜小楷及行草创作。文辞特多,以此种形式创作的亦称长卷,如张旭《古诗四帖》和黄庭坚的《廉颇蔺相如列传》长卷。手卷册页:本是书籍装帧的一种样式,展开来看有如横幅的延伸,高度略近尺牍,而长度可根据文辞之需随意延展。当代书法展览已有专项的册页展,可见这种形式受欢迎的程度。最初多是抄写经书或誊录诗词文稿。故其形式要求接近尺牍,倾向于案头展玩,而与横幅倾向于悬挂不同。尽管随着书法样式越来越多地进入展厅,册页之展示效果有类横幅或手卷,但形式要求终究不同,聚合拢来如同一本书籍,展开既可作单独页面的欣赏,亦可作页面与页面之间衔接的横幅观览。册页书法中堂:是传统幅式中较大的一种样式,一般为四尺、六尺甚至八尺整幅纸的纵向书写,悬挂于厅堂正中,两侧配以对联。中堂也能容纳各种字体、书风,有较强的适应性。由于幅面宽大,且悬挂的位置又十分显要,因此,过于清雅秀丽的小行草不太适宜。在字形大小相似的情况下,中堂行数比条幅多,故全幅协调的难度更大,且对整个书写的过程要求亦高,不容稍有懈怠。用中堂幅式创作多字式篆隶楷书作品,需要有比较精湛的功夫,才能保持前后一贯的笔力来挽结住精神。以行草书创作中堂,最好要有厚重之势。中堂亦可适应不同字体的少字数作品,以突出其大气势与大格局。无论字数多少,厚重并非虚张声势,必须以高质量的线条与结字为基础。中堂书法斗方:一般而言是正方形式,四尺、六尺、八尺整纸对裁均可得两个斗方的幅式。斗方适合镜心装裱,故现代家居装饰十分适宜。外形式的整饬,对文辞内容与个中的安排则更需匠心,否则易生板滞。在行间疏密、主次。上应有变化的机趣。可以少字式,追求装饰效果;可以仿尺牍以求清新雅致;可以仿中堂条幅,以求整体气势;亦可辅以墨色之变、纸色之变,以求强烈现代气息。扇面:来自于食物的折扇与团扇,折扇为半圆状,有折痕;团扇为椭圆和准圆或正圆。本来题扇在古代文人墨客是一种风雅的形式,现代展览亦将这种折扇、团扇的幅式用来创作,非为实用而为纯粹观赏,如中国书协主办的扇面书法展。扇面由于幅式特殊,可以进行很有趣味的构思:可以是少字式,重装饰效果的篆隶作品;也可以是多字式,参差错落,追求书卷气的行草作品。有时,多幅扇面组合亦可装成立轴,既独立成幅又相映成趣。斗方书法残纸:本为历史上各种原因造成书法破损之后的外形势,这种破损本身的历史性、无法抗拒性与自然自在性博得了现代人的青睐。以之创作书法,可生古雅之效。由于幅式的自然破损导致文辞内容的局部亏空,也给赏玩者带来想象的空间。当代书家创作,或有局部缺陷,以之作残损状,或生补救之效。题款款字是作品中说明性的文字,它是构成一件完整作品不可或缺的内容,意在说明书写内容的出处、为谁为何而作、创作的时间和地点及作者的斋名字号等,有时甚至可以说明创作的构思与感想。题款款字书法史上,先秦时代的大多数遗迹没有书手的留款,秦汉至北魏碑刻亦然。魏晋尺牍因为应用方式的约定俗成,留下了书者与接受者的名字。然而严格说来,这是信札内容的当然组成,而非书法“创作”专用于说明的“款”。唐代碑刻中普遍使用的“某某撰文,某某书(并篆额)”的格式,表明“题款”至此已成为一种常规。虽然从文辞上说款字不过是正文之外的一种说明,但从“作品”的角度看,款字同正文一样,是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作时必须将款字纳人整体构思与布局中来考虑。款字内容分上款与下款,上款说明作品使用对象,通常有两大类:第一类,为某事题贺,如“贺某某大赛”、“为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而书“;第二类,书赠单位或个人。若受书者是单位,径称其名即可,后加“惠存”、“雅存”;若是个人受书,则应加上相应的敬语,如“先生”、“方家”、“仁兄”、“学长”、“女史”、“贤棣”等。不论创作是赠单位或个人,往往还需加上谦词,如“惠存”、“雅正”、“正腕”、“斧正”、“雅嘱”等。题款下款是相对于上款而言的,若无上款,则它只成为“款”或“款字”。内容依章法的需要及作者与接受者的关系而定。简单的可以只落作者的名号(甚至单名),特殊情况(如位置不够)可以不落,而用印章代替。复杂的除了年月、地点和名字外,还可于名前加谦语,如“后学”等,可于名后加敬语如“敬呈”、“敬书”、“敬奉”等。年份标志通常用农历干支纪年,必要时亦可用公历,与佛教有关的还可以用佛历。月份除本身排列的序号外,还有一些古已有之的雅称,如“荷月”、“桂月”、“菊月”等,可以酌情使用。年后亦可称季节,如“孟春”、“仲夏”、“季冬”等,地点一般写实,但若地名过于俚俗或并不知名,则宁可不写或另起一雅号代替。比较完整的下款格式通常为:“某年某月某某(书者)书于某地(地名或斋号)”。参考资料《中国书法》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8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