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之星环评文件搞抄袭他通过一个细节识破

编者按

为进一步打造四川生态环境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能力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启动“每月之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均有机会当选,获评“每月之星”将直接作为年四川省“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终评候选人。

实际上,生态环境厅一贯重视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建设,“比学赶超”氛围浓厚。过去一年,开展了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的评选,搭建了“在线学习平台”和电子图书馆,试行了平台学习积分制......年新年伊始,“每月之星”评选正是这种氛围的延续。

接下来,还将诞生每季之星、年度之星,一幅星光闪烁、争先创优的画图正徐徐展开!今天,为大家分享1月“每月之星”的故事。

“小心点,都在成都生活,都是要见面的!”

当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汪发金对西昌一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污的纸板厂进行处罚告知时,收到了企业负责人的上述“警告“。

“对于我们来说,这不是啥新鲜事。”汪发金说,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执法工作不但不配合,反而以强硬的方式阻挠执法,作为执法人员,绝不能被吓到,必须要敢于斗争。

把白班上成夜班

夜查结束后早点摊都摆出来了

年8月的一天晚上,汪发金刚刚下班回到家就接到电话,现场检查组在眉山市发现一家重点排污单位涉嫌废气监测数据造假,但一时查不出原因,请求增援。汪发金连夜赶赴现场,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生产数据、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管理台账等情况分析后,迅速确定8个方面的调查思路,逐一查清后,确定企业是在强化脱硫改造过程中增加了烟气湿度,对烟气连续监测设备的数据形成“扰动”。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心里的疙瘩终于解开了。”在告知检查结果后,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懂工艺,花了那么多钱,数据还是不正常,此前他甚至担心是同行“整他”。

清晨5点过,结束现场检查,打开车灯,一束光刺破黑暗,伴随着发动机的声音渐行渐远……

回到成都,天已泛白,汪发金清楚地记得,路边早点摊已经摆出来了。吃了早点,就到了上班的时间,回到单位整理案件材料,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这样的工作节奏,在汪发金看来是常态。在西昌一家疑似偷排的纸板厂夜查时,连续四天,汪发金和同事们对涉事企业以及在线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等7位当事人进行询问,采集各类样品17个。纸板厂最终被处以80万元的罚款,2名涉案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案件也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印发并书面通报表扬。

“到了现场发现违法线索后就要展开调查,一调查,就要一鼓作气查清,通常都会调查到深夜甚至次日凌晨,案情复杂或者当事人不配合,时间就会更长。如果第二天再去现场,可能会出现关键证据缺失、当事人串供等情形。”汪发金介绍。工作十年来,他按照白加黑的节奏,主办了全省多起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案件,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被锁到厂房临危不惧

为固定证据把材料藏到保险柜

对汪发金这样的一线执法人员来说,不仅会收到口头上的威胁,还面临真正的险境。有一回,接到群众举报,汪发金同其他2名执法人员到德阳一家七水硫酸亚铁烘干厂进行核查,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状况。

“你们执法,你们执什么法,不要走了,马上喊人来收拾你们!”企业负责人一顿怒吼,说着直接就把厂房的大门锁上了。厂里的工人放下手中的活,闻讯而来,将汪发金和另外两名执法人员团团围住。双方一时处于对峙状态。“我现在还能回想得起他们恶狠狠的目光。”汪发金回忆道。

车子就在不远处,但汪发金坚持站在院子里而不是退到车内。他判断,躲到车里也许安全点,但这样做不仅将失去直接沟通的机会,同时显得过于示弱,让执法失去权威。“面对这种软暴力,我们不能加剧对立,更不能退缩。”他解释。

行政执法人员手无寸铁,最大的武器是法律。汪发金冷静地解释此行的来意,用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负责人晓以利害,同时争取时间。长期的执法工作,让汪金发练就了临危不惧的“好胆”。“邪不压正!越是抗拒,往往越是有问题,敢于斗争才能谈善于斗争。”最终,汪发金顺利脱险。

多年办案还让汪发金养成了特别的职业习惯。在调查结束后,回到住处,他通常会对案卷作特殊处理:或是藏起来,或是放到保险柜里,如果条件实在不具备,他会把证据材料放到床边。他解释,这是因为所有的一手证据都在卷宗里,要依法办案,行政执法就得靠证据说话,容不得半点闪失。

办理全省首例环评文件弄虚造假案

环评文件“抄作业”被他识破

年9月21日,《磨溪井报告表钻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西充3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摆在了汪发金的案头。两份环评文件有多页,如同两本书。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线索称,磨溪井环评文件通过抄袭的方式造假。

表面上看,这是一件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工作:文本是否相似,一眼就能辨认。但工作人员在办案时却遇到了难题:两份环评文件的项目同为钻井工程,对于产业政策、钻井工艺、治污设施有着相同描述,完全合情合理。一番辗转后,任务落到了汪发金团队头上。

汪发金打算从环评文件本身着手,用了大量时间挨着比对两份文件,反复细抠每个环节,核实各类图表数据,从逻辑上排除合理重复,终于发现蹊跷之处:两本环评文件里,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章节中,环境现状描述和现状数据出现雷同,地下水流速、含水层厚度、地面垂向渗透系数等参数取值一模一样。“这非常不合理,因为这两口井相距80多千米。“办案人员介绍。

实地勘探验证了汪发金和同事们的猜测。

界定抄袭的难题解决了,但新的难题接踵而至:法律条款怎么适用?处罚裁量的因子怎么选取?是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对业主单位是否也要一并处罚?本案是四川首例,在省内没有同类案件可以借鉴。好在,汪发金对这类业务比较熟悉,《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年版)》就是他在此前牵头修订的。

最终,随着案件顺利办理,环评编制单位被处以罚款50.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96万元,环评编制主编人员被禁止五年内从事相关工作。

“严格执法就是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环境执法是第一道岗。违法行为不是没有了,而是更加隐蔽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汪发金如是说道。

汪发金

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级主办,在四川生态环境系统“每月之星”评选活动中当选年1月“每月之星”。

编辑:王丹

校对:宋龙娟

审核:薛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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