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5号)精神,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年“一上”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核工作。将部门预算审核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多方式多渠道传达贯彻落实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召开在湘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深化对政府过紧日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过“紧日子”思想贯彻到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及时传达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精神。主动召集在湘中央单位参加财政部召开的年度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视频会,第一时间将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年支出规划和年部门预算的相关要求传达给有关单位。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财政部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年部门预算审核事项、重点以及时间节点,做好人员安排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
二、提升责任意识,严把审核质量关。一是多形式开展审核前操作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小组讨论、处室研讨等方式,学习财政部部门预算审核测算流程等政策文件,熟练掌握审核方法和审核要点,同时,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管理一体化新系统有关上机操作流程,为开展具体审核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多角度开展具体审核工作。将部门预算审核与决算审核、授权支付监控、日常监管等工作结合,提高效率。在项目支出审核中,通过查阅单位决算报表了解掌握延续性项目上年度资金结转情况,通过授权支付监控系统比对延续性项目本年执行情况。在新增资产审核中,通过比对预算填报中的资产存量情况与决算报表资产情况,把握新增资产需求。三是多层级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有关要求,履行“初审—复审—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四级审核流程,层层把关,并且在将审核意见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时,做到双人操作,互相监督。
三、提升专业能力,注重工作效率。一是加强专业训练。以老带新,以审促学,引导和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共创人人学业务、个个懂审核工作模式,形成整体推进、协调一致,审核工作“一盘棋”的局面。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把握“线上”一体化系统与“线下”案头纸质资料相结合及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工作方式,及时梳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在湘中央单位共同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促进审核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不越位不缺位。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审核范围,不遗漏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项目,也不超越权限审核未涵盖单位和项目。补短板、强弱项,督促预算单位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提升服务意识,确保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一是加强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工作联系。就审核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所有被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和审核口径说明,对单位提出的问题建议搜集整理。二是及时向部内各司局请示汇报。与部预算司及各业务司局保持紧密的工作交流沟通,对于不明确的口径及时请教,提高审核效率。对政策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预算单位的实际困难积极反馈,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三是加强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互动。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经费需求审核中的基数、比例等政策疑点,及时与省机关事保中心、税务、医保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在湘中央单位的有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