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社会出现较大的转变,明嘉靖时期,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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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以后,尤其是在正德年间,明代社会出现较大的转变。学术与思想领域,王阳明创立心学的思想体系,在理学的桎梏下肯定人的主体精神,为明中叶的社会带来了一次思想解放。

这种思潮在嘉靖、隆庆时逐渐发酵,主流思想由“存天理、灭人欲”向“欲即理”转移。在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肯定人情物欲、着迷现实享乐的现象尤其突出。文学领域,弘治时期传统文章学发展到了一个高峰。

一、文人志怪笔记的类型

嘉靖时期志怪笔记数量多,彼此之间也体现出一定的差异。从体量上看,既有动辄过千条的大型类书,也有仅数十条的小型笔记。从体例上看,既有虚构和二次加工痕迹明显的短篇志怪小说,也有以记事备忘为主的杂俎。

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研究者很难用一个标准将这一时段内的笔记严格地划分若干类。对于古代小说研究者而言,这个困难由来已久。古代小说、笔记的概念与今人的小说概念有着天壤之别,即使在古代,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的小说分类观。

“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属于第一种类型。所谓案头虚构型的志怪笔记,指以文言写成,故事结构完整,具有典型神异灵幻的情节,部分或完全出于作者的虚构,单篇字数较长,有明显艺术加工痕迹的笔记作品。

此类志怪笔记在故事中常常穿插入各类诗文,故事背后还蕴涵有作者的某种思想观念,具有较为显著的创作意图。嘉靖时期志怪笔记中,陶辅《花影集》属于典型的案头虚构型作品。

记录型志怪笔记属于第二种类型。记录型笔记是嘉靖时期志怪笔记的主要类型,此类笔记延续了弘治、正德以来黄暐、祝允明等人的遗风,主要特点一是以各种奇闻异事为主题,重记录、轻描摹和议论,每则故事短小精炼。

二是整部笔记有较为明显的汇集异事的倾向,大部分内容与志怪有关,这也使得记录型笔记与杂俎型笔记有所区别。嘉靖时期记录型志怪笔记有杨仪《高坡异纂》、闵文振《涉异志》、侯甸《西樵野记》、

记录型志怪笔记的主要特点是重记录、轻描摹。与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不同,大多数记录型志怪笔记篇幅短小,多在数百字之内,对奇闻异事采取略记其大概的方式,尽量不用对话,不对人物、场景进行刻意描摹。从形式上来看,记录型笔记与史部杂记较为类似,只不过前者神异内容较多而后者偏向客观记叙。

总的来看,嘉靖时期记录型志怪笔记明显吸取了弘正间祝允明等人作品的经验,在记国初轶闻以及吴中时事方面与《志怪录》《庚巳编》等较为相近,这是因为该时期志怪笔记的创作群体仍然以吴人为主,弘正两朝的积累和铺垫为他们编纂笔记提供了现成的思路和框架。

与此同时,嘉靖时期记录型志怪笔记也对前人有所突破,尤其是通过对苏杭等地宋代史料的整理,将前朝史料纳入视野之中,打破了弘正间记录型志怪笔记在故事时代上的局限。

杂俎型志怪笔记则是第三种类型。杂俎型志怪笔记,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体量庞大、搜罗众多的大型笔记,以田汝成《西湖游览志》《西湖游览志馀》及郎瑛《七修类稿》为代表;另一类则是搜罗志怪目的不明显、志怪篇目不占大多数的文人私撰笔记,如陈良谟《见闻纪训》、胡侍《真珠船》等。

以上对嘉靖时期志怪笔记的三种类型进行了总结。弘治、正德间的志怪笔记以及不重志怪的杂俎笔记,对嘉靖时期均有深刻的影响。该时期案头虚构型的志怪笔记虽然只有陶辅《花影集》一部,无法代表整个嘉靖时期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的创作风貌,但从中仍可发现对前人的继承以及新的变化。

从故事内容上看,该时期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与明早期《剪灯新话》以及弘正间《奇见异闻笔坡丛脞》等作品有所不同,有关情爱、鬼怪之事占比下降。

即使谈到这些话题,也不以之为主题,而是借助这些话题来宣扬儒家气理之论,这使得《花影集》说教过重,灵韵不足。主题的限制也导致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中杂入的诗文质量较差。整体上看,案头虚构型志怪笔记的质量不如前人。

二、文人志怪笔记的主要内容

自《庄子·逍遥游》提出志怪一词以来,后世对志怪的认识大抵相同。志者记也,怪者异也,故而志怪一体,以记录怪异之事为核心,内容包括神仙、鬼怪、灵魅、异象、异物、轮回、报应等等。

弘治、正德以来,随着志怪笔记创作的逐渐恢复,这些曾经被视作惑乱人心的不经之言又重新出现。祝允明《志怪录》、陆粲《庚巳编》等弘正间恢复期的志怪作品,在故事的种类上已经比较全面。

以《志怪录》为例,论及神仙鬼怪则有“鬼买棺”,动物通灵成精则有“白犬怪”,奇人异事则有“张道士”,异象异物则有“天裂”“雷书”,轮回报应则有“朝天宫道士”等等。

嘉靖时期志怪笔记,在内容上也逃脱不了自魏晋六朝以来的既成框架,但故事较弘正间又更为芜杂,经过整理,大约可以分出以下几种大类:一是神仙之事,主要是记叙张三丰、冷谦等民间视之为神仙的“异人”,对纯粹虚构出来的、宗教领域的神仙记载不多。

二是鬼怪之事,以人见鬼或鬼作祟为核心,主要情节各有不同,主人公往往是乡野村夫、未第秀才等普通百姓。三是灵魅精怪之事,如各类动植物及器物成精等。

四是死后之事,包括还魂、显灵、成圣等,暗含善恶有报的报应观念。五是异象异物,以搜集前人著作为主,也偶见元明时期的记载。六是有验征兆,其中与政治事件相关的有验征兆在弘治、正德间较少见到,是嘉靖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类型。

七是不在上述六类中的零散异事。在上述七类内容中,神鬼灵魅、死后异事及有验征兆是嘉靖时期较有特色的内容。在各部笔记作品中这三类故事几乎都有分布,它们的内容与时代关联性较强,其中有不少文本写定于嘉靖时期。

三、文人志怪笔记的新变

嘉靖时期,大礼议等一系列政治事件的发生、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心学的冲击使得整个社会发生了裂变,这也使得这一时期的笔记小说与弘治、正德间的作品产生了一些区别。正如陈国军所言,嘉靖时期的志怪小说“忽视了弘正时期的变怪谶应,一味地表述着时代影响下的个人思想、学识和情趣。”

从编集的过程来看,嘉靖时期的志怪笔记也出现了不同于弘正间的新变,这些新变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所体现。其一是承继唐宋旧事,推陈出新;其二是志怪故事地域性的转移和凸显;其三是修志之风盛行下志怪笔记方志化的倾向。

笔记传抄、借鉴与改写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文人笔记互相传抄是古代非常常见的一种文人交流现象。其目的是记事以广见闻,晚明时也出现了借鉴前人笔记创作故事用以商业出版的情况。

瞿佑《剪灯新话》的传抄就非常普遍,是书能留存至今,便与文人争相传抄有密切的关系。冯梦龙尤擅从前人笔记借鉴、化用,弘治间许浩记录朝野事迹的《复斋日记》被化入《醒世恒言》之中,黄瑜《双槐岁钞》中也有被《喻世明言》改编的原始材料。

杨循吉《苏谈》中姚广孝雅量之事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所收。黄暐《蓬窗类记》中一些故事在明末也被小说家重新敷演。总的来说,晚明时对文人笔记进行借鉴后推陈出新已是较为普遍的事情。

我们再来看看闽中地域性异事的兴起的相关内容。弘治以来,志怪笔记的作者群与故事内容都体现出一定的地域性特点。陈国军指出,弘正时期存在一个以苏州为中心的江浙小说群体,一批苏州小说家“勾勒了江南民众世俗化的精神图谱,体现出浓郁的方域色彩,以及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语境中‘江南’的种种社会、文化风貌。

独特的方域性、宗教生活化与怪异述奇的真实化,以及直指人心之秘的人神探索,成为这一时期的特立不群的文学标示。”这批苏州小说家,即以陆粲、祝允明等人为代表。

从嘉靖时期志怪笔记作者们的籍贯来看,从吴中扩散到江浙的小说家群体似乎仍然存在,该时期志怪笔记的作者,绝大部分都是江浙人士。南直隶与浙江是当时经济和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表中这些作者无疑受到了江南文化的熏染。

细究这些作者的交游史可以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交游甚广,彼此之间还互有交集,这充分反映了江南地区文人游会的盛况,即所谓“硕德重望,乡邦典刑,酒社诗坛,太平盛事。吾杭士大夫之里居者,十数为群,选胜为乐,咏景赋志,优游自如。”

四、总结

从明代志怪笔记的发展史来看,经历正统禁毁打击之后,弘治、正德年间志怪笔记在吴中地区逐渐恢复,嘉靖年间开始进入全面复兴,至万历朝达到顶峰。

简言之,嘉靖时期的志怪笔记在继承弘治、正德间传统的同时,在故事内容和选材视野上有所发展,旧事钩沉与时事记叙相结合,在面貌上与前人略有不同。

对涉及神异的琐事异闻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不同于前人的半遮半掩,该时期创作者们可以借寓劝惩的理由,甚至不做任何解释而专注于搜罗异事。这些变化为隆庆、万历时期的志怪笔记开辟了新的创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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