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凤城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首次走进凤城市四门子镇,在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审理村民卢某诉某村委会、组及第三人收回承包地纠纷一案。
这是凤城市农业农村局践行“仲裁为农,党建利民”的工作理念,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农村土地仲裁服务下沉、司法职能延伸、党建业务融合创新设立的“流动仲裁庭”。
在庭前调查阶段,办案仲裁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便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决定将该案庭审设在当事人所在乡镇,并指定当地仲裁员参与庭审,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同时,他们组织调解员、群众走进庭审现场,感受“阳光仲裁”的司法权威和法律魅力。庭审结束后,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仲裁员现场进行讲解和点评,答疑解惑,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能力。“感谢你们来帮我们解决矛盾,流动仲裁庭好,家门口就能打官司,我们腿脚不灵便、思维也跟不上,多亏了你们,让我们省时省力还省钱,不用来回跑了。”庭审后,当事人握着仲裁员的手说。
“流动仲裁庭”的设立,是凤城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打造的一项党建创新品牌,将“流动宣传、流动调解、流动服务”补充扩展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模式中,实现“农民心事放案头、仲裁庭审到地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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