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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窃贼为躲监控用“纸袋子”套头,他的思维方式太简单了!
南京一窃贼为躲避监控用纸袋子套头
前几天,江苏南京的吴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被砸了,车内的现金、香烟被盗。而被查获的男子孙某为了躲避监控留下脸部特征,就在头上套了纸袋。(据环球网、江苏广电总台、荔枝网、中青网客户端、百度客户端消息)
唉,咋说呢?笔者觉得,这个犯罪嫌疑人孙某确实将监控想的有些太简单了,也把自己的作案行为想得太高大上了,以至于自己后来如何栽了跟斗可能还蒙在鼓里吧?在他的思维中,认为只要不留下自己的脸面,警察即使调出来监控,也是一个模糊的身影,很难分辨出到底是谁,找起来很麻烦,而且案值也不是很大,说不定就放弃了,也许就能躲过警察的破案和抓捕。
殊不知,人家警察是干啥吃的?人家本来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面的稳定和谐的,市民报案岂能简单敷衍了事。况且,人家难道仅仅是凭着一张脸来破案?当然,破案脸很重要,但也不是唯一要素。这不,这个南京男子孙某,作案的时候为了躲避,就在自己的头上戴上了纸袋,只留出了两个眼睛的小孔,这样一来,的确,要想辨认清晰他的面相,是有很大的难度的,要是没有丰富的经验和痕迹的追踪,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显然,孙某也是一个惯犯了吧,你看他作案的节奏,一个晚上竟然就作案了五起,这是需要一定的心理素质的,至少,可以说明其还很贪心,自己瞅准了的目标,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意识,比如他对于吴先生的车,已经认定了里面会有收获就不肯放弃,他先用自己制作的作案工具去撬车门,可能是因为吴先生的车不好敲,太结实了没有成功,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干脆将车窗玻璃给砸了。
难道他就不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句老话在他身上应验么?而事实证明,不湿鞋是不可能的,当他在砸了胡先生的车,并且盗窃了车上的现金和香烟的时候,吴先生也并没有因为损失不大而就算了,而是选择报警了。
尽管他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手段,自己的头上套了只有两个眼睛小孔的纸袋,结果还是被抓了。笔者觉得,尽管他戴着纸袋,但他的体型不能改变,还有他的走路的姿势等等,如果警方将该路段失窃部位的监控进行关联,自然也就能够找出破绽来,俗话说,雁过留痕,也就是说,就算是一只鸟,只要你飞过了,也会在地上留下影子吧?
何况是一个大活人,你在哪些作案现场真的就不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吗?而且,他每盗窃一个一辆车,都要转移赃物,然后再去偷盗第二辆,这样一来,你去的地方越多,可能留下的痕迹和破绽自然也就越多。可能也就是那些蛛丝马迹的关联,才让警察不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他的落脚点。
还有俗话说,多行不义,必定遭到报应,太贪心的贼,自然也是一样,自己本来干的是见不得人的犯罪行为,竟然还在同一个路段偷盗了五起,虽然案值不高,只有元,但是性质却是恶劣的,对他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后面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是孙某应当得到的结果。因为,这样的作案节奏必定引起一定的社会面恐慌,给当地这个区域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尽快破了这个案子,也是维护社会面的稳定需要。
文
苏白传媒本部策划部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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